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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集危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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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笑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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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是沈勋慕晴的精选现代言情小说《危宠》,小说作者是“凌笑威”,书中精彩内容是:闹了一会后,我和靠山就穿好衣服下楼去吃饭,因为我的肚子饿的叽里咕噜的乱叫,靠山说我是个小猪,肚子饿了叫的这么响最后的香酥肉还是王妈做的,我做的那一份因为靠山的缘故最后失败了,让我没想到的是,靠山竟然放王妈热一下端上来我诧异的看着靠山,“不好吃了,你要想吃我亲手做的,我可以在给你做一份”“不用麻烦了,这也挺好”沈勋拉着我的手让我坐下吃饭,还亲自夹了一块我最喜欢吃的糖醋排骨放在...

来源:mbsc   主角: 沈勋慕晴   时间:2024-05-19 11:52:54

小说介绍

推荐一本网络作者“凌笑威”的新书《危宠》,这是一本现代言情小说。本书的精彩内容:这家伙身上没什么大碍,就是那触目惊心的瘀青看着吓人,头上的包特挺显眼的,我记得那个包是我造成的,当时那种情况,我也避免不了,好在我们都还好好的活着,姚兰也出什么事。当然若没有周行,我跟姚兰可能就真的折在了那里。等护士离开后,姚兰就拉着我说起了那天送月月最后一程的事,要不是木二少的出现,她也没机会见到...

第36章

聊了一会,我们言归正传,姚兰说她会找机会送程欣最后一程,毕竟姐妹一场,她看不得程欣到死都没有人送。
我说她定好时间给我打电话,我陪她一起送程欣最后一程,姚兰又是一顿感动。
这个圈子真正的姐妹情简直可以说比奢侈品还要奢侈,能够遇见一个真心待自己的就烧高香吧。
在病房里聊了一会,护士过来给姚兰测量体温,然后就提示姚兰可以出院了。
这家伙身上没什么大碍,就是那触目惊心的瘀青看着吓人,头上的包特挺显眼的,我记得那个包是我造成的,当时那种情况,我也避免不了,好在我们都还好好的活着,姚兰也出什么事。
当然若没有周行,我跟姚兰可能就真的折在了那里。
等护士离开后,姚兰就拉着我说起了那天送月月最后一程的事,要不是木二少的出现,她也没机会见到传闻中的三爷,还说当天周行仅用了一根筷子就把木二少的手给穿透了,就连命根子也都给穿了一个血窟窿,那血就跟开了阀一样。
姚兰还说从那天晚上后开始迷恋上了周行,这次得知我们是被周行救了之后,她就更加痴迷于周行了,我笑她色令智昏,小心把命搭上。
“能为三爷死,是我姚兰几辈子修来的福气,慕晴,说真的,之前我只是听说过这么个人物,却一直没有机会见上一面,不过我后来找人打听了下,周行是最近才回来的海城,他的主要势力并不在这边。”
我愣了下,问姚兰是从哪里打听来的消息,可不可靠?
姚兰说她陪的一个道上的大哥,从对方的口中得知的,当时他们正在床上打得火热,一通电话打来,她也是从哪个大哥的打电话的聊天中得知了这些,当时她也是挺意外的,本以为周行的势力就只是在海城,不想这里只是他的一小部分。
关于周行的事情,我心里是很好奇,可理智告诉我,关于他的事情,我一点也不想知道,所以也就没跟姚兰继续聊周会的事。
至于她被送来医院后的事,我并未提,姚兰试着问我,见我不说她也就没再继续问。
关于我跟周行在会所发生的事,我就当作是一场梦,让它彻底在我这里化为泡影。
我知道姚兰很好奇周行对我是个什么意思,毕竟在之前从未听说过周行身边出现过什么女人的新闻,还有人传闻周行是男同。
当然这消息没有实质性的证据,自然没人敢对外传言周行是男同,那无疑是引火烧身。
姚兰对周行是真的上了心,提及周行的时候眼里的爱慕都快要溢出来了。
作为好姐妹,我觉得我有必要警告她一番,不要对周行过多上心,那种人最好还是远离的好。
“这你就不懂了,越是危险才越刺激,总之你不用劝我,该怎么做我心里有数。”
姚兰靠过来跟我勾肩搭背,显然是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,还调侃我,若是周行真的对我有意思,倒也可以尝试离开现在的金主,毕竟比起靠山,在她眼里周行更胜几筹,不管是模样还是身份,她都偏向于周行。
不过她知道我力求安稳,所以也就只是说说,让我不要放在心上,还说就算有一天我跟了周行,她也会祝福我。
可真到了那一天,一切都变了,变成了我最不想看到的结局。
下午我帮姚兰办理了出院手续,亲自送她回到了天歌,顺道把周行的衣服取了,想着在这两天找机会还给他。
衣服拿走的时候姚兰还依依不舍,说她可以替我把衣服还给周行,我觉得这也是个办法,便把衣服留在了她那里,既然周行能来天歌,自然还会再来,所以我让姚兰留意下,若是知道周行来了,记得把衣服替我还给他。
至于戒指,还得我亲自还给周行,我怕有个什么闪失,倒也不是我不信任姚兰,只是为了稳妥起见,我亲自交给周行更安心一些。
回到别墅后我就把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想要丢进了垃圾桶,可转身一想那么贵的衣服丢了,实在可惜,于是我把衣服又捡了回来,回头找机会给王妈,让她拿给自己的女儿穿,裙子是新的,我只是穿了不到几个小时而已,所以在我看来是很干净的。
晚上靠山没回来,我闲得无聊在一楼大厅看电视敷面膜打发时间,助理小王来的时候,我刚把面膜拿下来。
王妈已经准备好了晚餐,小王来是给我送药和吃的,是我最喜欢吃的锅包肉,味道一闻我就知道是谁家的。
有一次我跟靠山从外省回来的时候,因为肚子饿,靠山说带我去吃一家我绝对没吃过的小吃部吃饭,里面的菜色都是比较常见的菜色,那家厨师最拿手的就是锅包肉,靠山知道我喜欢吃锅包肉,说那小吃部的锅包肉比较出名,他在没当市长之前经常来吃。
事实上如靠山所说,那家小吃部的厨师做的锅包肉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锅包肉,入口酸甜酥脆,里面滑嫩适口,香味延绵,让人吃了第一口就想吃第二口,那天我第一次失态把整盘子的锅包肉都给吃了。
“沈市让我告诉慕晴小姐一声,他临时有事,过不来了。”
所以锅包肉和药是对我的补偿了。
不过他不来我心里反倒是松了口气,我让小王留下来吃个饭再走,因为王妈已经做好了晚饭,这会正在往桌子上端菜。
助理小王直接拒绝了,说他家有事,把东西放下后就离开了。
一个人的饭菜原本索然无味,如今多了一份锅包肉我多了一碗饭,整盘子的锅包肉都被我吃掉了。
酸酸甜甜回味在口中让我想起小时候扒在领居家土堆的墙头上,闻着从屋里面飘出来的酸甜味道,好闻的让我流口水。
那时候过年,谁家也不富裕,一年到头也就年根底能吃上一顿好的,我家重男轻女,父母和爷爷奶奶攒的钱都打算留给未来的弟弟,过年了也只是买来一斤肉饱一顿饺子吃,那也是我一年当中唯一一次能吃饱的一次。
我在他们眼里就是个赔钱货,将来嫁人后就成别人家的人了,所以在我身上多花一分钱都是亏钱的买卖。
不过小时候最让我值得回忆的事,是那个闯入平静生活中的一个男孩。
到现在我清楚记得,当时那个男孩已经奄奄一息,全身上下都是血倒在我家驴棚子的后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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