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宰杀了不少的丧尸,掏出了十几枚晶核。
此时是末世初期,刚觉醒天赋的人类,使用技能还不算熟练。
而刚刚变异的丧尸,实力同样较弱。
经常宰杀十几只丧尸,才能够从丧尸的脑袋中掏出一枚晶核。
路过一栋小区,我宰杀着上楼。
来到最高楼层,确认其中有两个房间没人。
我使用金系异能,打开其中一间房,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澡。
这一段时间,只要看到异能者,在天赋可以使用的情况下,我便一定会把对方契约。
到如今,已经攒下了不少实用的天赋。
比如说用来探索敌情的红外线扫描眼、比如说用来保护自身的土之盾。
6
万万没有想到,再次见到宋烟烟,是她捂住流血的胳膊,慌张地按开电梯。
电梯门打开,宋烟烟见到我,面色一喜:“沈烨,救我……”
可我,面无表情地把她推出电梯,按下了关门按钮。
宋烟烟太过于震惊,以至于过了一秒钟,才反应过来。
她慌忙按住即将关闭的电梯门,哭着求我:
“沈烨,我错了,李子文就是畜生,他要杀我,沈烨,你救救我……”
而下一秒,脸上溅了通红鲜血的李子文,也赶过来。
他一把揪住宋烟烟的头发,露出残忍又兴奋的表情:“臭女表子,你跑了我吃什么?不是说爱我?那么,为了我能够活下去,你牺牲一点点,没有关系的吧?”
“你不是总嚷着,要减肥,减肥的吗?亲爱的,我这是在帮你啊。”
宋烟烟吓得尖叫,一双惊恐的湿漉漉眼睛望向我。
李子文也顺着宋烟烟目光看了我一眼,可看到我身材结实,手里还拿着一把滴着血的两米长大刀。
他瞬间闭嘴。
他是外校的黄毛小混混,而我是贵族学校品行兼优的好学生。
故而,李子文根本不认得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