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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歌路虎结局免费阅读杀怪掉宝,我开局刽子手?番外

鱼采薇薇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吹嘘完,学徒就拿出了一把钢刀向路歌展示。“你瞧,这全是百炼钢打出来的好兵器,一把起码要十两银子!”路歌掂了掂自己的银子,直接将钱袋打开,呈到了学徒眼前。“这些钱,能买最好的刀是哪把?”这些银子有三十两左右,有抢了马子龙的二十多两,也有第一次砍头掉来的十两,合起来差不多就是三十两了。学徒一瞅,就大概知道银子有多少了。他有些惊讶路歌居然这么有钱,但想到路歌他爹是有名的砍头路,倒也不觉得很奇怪了。“没想到路兄弟如此阔绰,既如此,那便看看这把如何?”说着,学徒又开一箱子,露出了一把弧度略弯的长刀,这把刀的刀身居然泛着蓝色的冷光,看起来很是奇异。“这是百炼钢混了一点寒铁打出来的,寒铁可是稀罕货色,我这辈子都没见过多少,这掺了寒铁的刀自然也不一...

主角:路歌路虎   更新:2024-11-20 15:55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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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路歌路虎的其他类型小说《路歌路虎结局免费阅读杀怪掉宝,我开局刽子手?番外》,由网络作家“鱼采薇薇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吹嘘完,学徒就拿出了一把钢刀向路歌展示。“你瞧,这全是百炼钢打出来的好兵器,一把起码要十两银子!”路歌掂了掂自己的银子,直接将钱袋打开,呈到了学徒眼前。“这些钱,能买最好的刀是哪把?”这些银子有三十两左右,有抢了马子龙的二十多两,也有第一次砍头掉来的十两,合起来差不多就是三十两了。学徒一瞅,就大概知道银子有多少了。他有些惊讶路歌居然这么有钱,但想到路歌他爹是有名的砍头路,倒也不觉得很奇怪了。“没想到路兄弟如此阔绰,既如此,那便看看这把如何?”说着,学徒又开一箱子,露出了一把弧度略弯的长刀,这把刀的刀身居然泛着蓝色的冷光,看起来很是奇异。“这是百炼钢混了一点寒铁打出来的,寒铁可是稀罕货色,我这辈子都没见过多少,这掺了寒铁的刀自然也不一...

《路歌路虎结局免费阅读杀怪掉宝,我开局刽子手?番外》精彩片段


吹嘘完,学徒就拿出了一把钢刀向路歌展示。

“你瞧,这全是百炼钢打出来的好兵器,一把起码要十两银子!”

路歌掂了掂自己的银子,直接将钱袋打开,呈到了学徒眼前。

“这些钱,能买最好的刀是哪把?”

这些银子有三十两左右,有抢了马子龙的二十多两,也有第一次砍头掉来的十两,合起来差不多就是三十两了。

学徒一瞅,就大概知道银子有多少了。

他有些惊讶路歌居然这么有钱,但想到路歌他爹是有名的砍头路,倒也不觉得很奇怪了。

“没想到路兄弟如此阔绰,既如此,那便看看这把如何?”

说着,学徒又开一箱子,露出了一把弧度略弯的长刀,这把刀的刀身居然泛着蓝色的冷光,看起来很是奇异。

“这是百炼钢混了一点寒铁打出来的,寒铁可是稀罕货色,我这辈子都没见过多少,这掺了寒铁的刀自然也不一样,比一般的百炼钢刀强上数筹!”

学徒小心捧着这把刀,有些恋恋不舍:

“若是路兄弟要,这袋银子便卖你了,绝不让你吃亏,你到哪打听,都是这个价,我还给你便宜了一些。”

“行,那就这把刀了!”

路歌对武器可不会吝啬,自然是买最好的。

毕竟,这可是保命杀敌的东西,岂能在这方面吝啬?

交易达成,学徒也是很高兴,这可是他们铁匠铺难得的大生意,做完这一单,想必他师父回来,定会好好夸奖他一番。

“唉,也不知道师父去哪了,这么久还不回来……”

学徒一边想着,一边收好了银子,笑着把路歌送出了门外。

路歌把刀别在了腰间,然后就朝酒楼走去,他还要赚鸡鸭的经验值。

对于路歌腰间别了把刀,店小二也是见怪不怪了,毕竟平时来丰香楼的江湖人士也不少,佩刀带剑的再正常不过了。

有一些江湖人士喝过头了还会直接在酒楼里拔出刀剑对砍,只不过这种现象很少。

路歌来到酒楼后院,照例杀了半天的鸡鸭。

忙活了半天,路歌也是收获了一点经验。

加上之前积攒的经验,路歌又凑够了五点经验!

路歌有想过直接花钱买牲畜来杀,可说实话,牲畜的价格可不便宜。

不过要是银子够多,也能买上不少头。

只是……不到万不得已,路歌不想那么做。

因为那么干太高调了,路歌的钱财来源首先就很难解释,容易被人盯上。

其次短时间杀了那么多牲畜,余下那么多肉肯定是卖不完的,卖不出去总不能扔了吧?

贱卖或者送人的话应该可以,但同样行为太可疑了。

这是一个有妖怪存在的世界,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。

除非实在是把路歌逼急了,不然路歌更倾向于低调行事,就像现在这样,虽然怪了点,但也不至于引起太多人的注意。

挥去杂念,路歌看着自己的五点经验,犹豫一番,加在了《黑虎刀法》上。

穿越之前他虽然会打架,但也只是一些街头伎俩和一些基础招式。

加了《黑虎刀法》后,自上次和那三个混混打斗,路歌就意识到了掌握一门武技的重要性。

如果不是他会《黑虎刀法》里的技巧,不然想要解决那三个混混绝不可能那么轻松。

而且《黑虎刀法》提升的不止技巧,也有手臂的力量和身体协调性,相当于他苦练数年刀法!


路歌出了巷口便左右张望,竟然和街角露出半个脑袋的路虎视线对上了!

路虎顿时吓得尖叫一声,扭头就跑,很快就跑回了家里,吵到了正在吃饭的路有财。

“爹!不好了!大事不好了!那三个无赖反水了,他们没打路歌,路歌没事!”

“小声点,别整天大惊小怪的!”路有财喝骂一声,这才皱眉问道,“他们没办事?”

“对!我亲眼看到的,那马子龙明明三个人把路歌拖进了一个死胡同,可是很快路歌就出来了,一点事都没有,那三个无赖分明拿了钱不想办事!”路虎连忙告状道。

“混账,三个泼皮无赖也敢戏弄到我路家头上!”路有财气得砸了手中茶杯,“既然他们敢拿钱不办事,就不要怪我了。”

马子龙刚刚醒过来,脑瓜子还嗡嗡的,下巴依旧残留着强烈的钝痛感。

“怎么回事……人呢?”

“大哥!”朱大福和周宝看着醒过来的马子龙,也是立刻叫道,“你被打了!”

“被打……”

马子龙脑子一转,终于想起了昏过去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情。

他竟被那个路歌给打了!

还是一拳就打到在地,昏死过去。

这一刻,马子龙又是恼怒又是惊疑。

这路歌他是知道的,那个刽子手的儿子,他之前还特意打听过,没听说过路歌还会武功。

可若是不会武功,怎么可能出手那么快,一拳就把他干昏了?

“娘的,真晦气!”马子龙揉了揉下巴,下意识摸了摸钱袋,脸色又是一遍,“钱呢!老子的钱呢!”

“也被他抢走了……”

“混蛋!走,操家伙,找那小子算账!”

马子龙气急,顿时打算报复路歌。

赤手空拳和持有武器的区别有多大,他这个街头无赖可是最清楚不过了。

如果拿着武器,马子龙有信心解决路歌,而且……他们可是三个人呢!

只要不小看路歌,提前做好准备,三个人各持一条粗棍子,保准砸翻那小子,打断他的手脚!

还没等马子龙三人走出巷口,就看到几个家仆打扮的人各持一条棍子堵住了他们的去路。

“你是……路老爷的护院?”马子龙认出了其中一人,脸色略带讨好,“你们是来问路歌事情的吧?失误了,失误了,下次保准不会了。”

可那路家护院只是睨了他一眼,就喊了一声:“给我打!钱也要取回来!”

五个身强体壮的路家护院顿时操着棍子就打了起来!

三个街头混混顿时哭爹喊娘,惨叫连连。

“误会啊!为什么打我!”

“我要见路老爷!”

“别打了别打了!”

好一顿暴揍之后,那为首的护院捏着马子龙干瘪的钱袋,脸色非常难看:

“老爷给你的定金呢?”

“被他抢了,路歌那小子把钱抢走了!”马子龙连忙忍痛回道。

“废物。”

料想这马子龙不敢忽悠他,为首的护院呸了一口,转头就去复命了。

挨打之后,三个泼皮无赖这才一瘸一拐地走出了巷子,为首的马子龙心中更是愤恨:

“我绝对不会放过路歌那小子!”

——————

路歌解决了三人,很快就到了丰香楼。

丰香楼算是平牙县最有名的大酒楼了,是平牙县第一家族吴家的产业,论规格已经不下于那些大城里的有名酒楼了。

这么大的产业,每天自然需要采购许多鸡鸭鱼和猪牛羊肉什么的。

为了保证食材新鲜,很多鸡鸭鱼都是活杀的。

路歌此次前来,就是为了搭上这条线,弄一个宰鸡杀鱼的机会。


埋伏者越发暴怒,可他每每追上路歌的时候,路歌就会佯装撒生石灰,硬生生拖慢了他的速度。

埋伏者急中生智,当路歌再一次试着撒灰的时候,他直接一只手捂住了完好的右眼,另一只手斩去!

而路歌也顺势拔刀,抵住了他这一刀。

刀剑交击,路歌后退几步,才堪堪缓冲过来这一刀的大力。

“小东西,花样不少,我倒要看看你能坚持到什么时候!”

路歌真气量远远不如这埋伏者,正如这埋伏者所说,他坚持不了多久。

可他只要跑到人多的地方就行,他就不信在人多的地方,这贼人还敢行凶!

又猛跑了一段路程,期间也和这贼人交手几招,因为这贼人只用一条手臂,另一只手必然护在眼前,倒也让路歌勉强接下了几招。

眼看路歌即将跑到有人的地方,那贼人越发急躁。

等路歌真的跑到街上后,他的真气已然耗了大半。

可他回头之时,却看到那贼人依旧没有放弃杀他,直直冲了过来!

周围行人吓得四散而逃,显然也不敢牵扯进去,但他们之中肯定也有人把消息传出去,衙门的巡捕很快就会到!

只要再坚持一会就行了……

可路歌已经是强弩之末了。

路歌回头再次与那贼人对刀,只见那贼人竟然放弃了护眼,两手持刀,力量大增!

这一刀如此突兀,又是那贼人倾尽全力的暴怒一刀!

路歌接下之后,只感觉一股大力从刀身传来,刀都险些脱手,可身体却向后倒去,一个不稳,跌坐在地。

眼看贼人就要乘胜追击,就在这紧要关头,又一个人持刀从侧面出来,朝贼人杀去!

“休伤路家哥哥!”

贼人只能刀势一转,抵住了这一刀。

看到来人之后,那贼人下意识一惊,心生退意,可转而又眼露凶悍!

“师妹,你可真会多管闲事啊!”

路歌从地上挺起,持刀和郑胜男站在一起。

他刚才本想直接加点到功力上,再换装撑下去,然后另寻机会,没想到天降个郑胜男帮了他。

郑胜男手上还牵着一条大狗,那大狗看起来比一般家犬大上一号,看起来非常凶猛,此刻正对着那贼人狂吠!

看起来,郑胜男能恰好救了他,并非是巧合。

事实也正是如此。

郑胜男这条狗是借来的猎犬,昨天见路歌前者小黄狗,她茅塞顿开,想着为什么不能牵条狗追踪这个叛徒呢,于是立刻去借了条猎犬,搜寻至今,循着那叛徒的味道追到了这里,恰好看到贼人正朝路歌挥刀!

“许师兄,可让我好找啊……”郑胜男松开手里的狗绳,拔出了刀,“今日,我便要替师父清理门户,除了你这偷盗师门绝学的逆贼!”

“逆贼?明明是那老家伙先行不公,明明我才是最先来的,我一直都对他那么孝顺,可他凭什么让你这女子后来居上,先学了他藏私的绝学!”

这个贼人,正是许忠,也是泰氏武馆的叛徒,盗窃了自己师父绝学,还杀了几个同门师兄弟的逆徒!

“呵……明明是你好高骛远,急求速进,导致自己根基不扎实,师父才不教你,可你竟如此狼子野心,残害同门,盗取功法,像你这种丧尽天良的恶贼,我今天必要提你的头祭奠那几位同门!”

“就凭你?!”

即使许忠仅剩了一只眼睛,但也可以看出他眼中那触目惊心的疯狂!


除此之外,还有掉落物……

“击杀一只零级家鸭,获得微量经验值,获得掉落物鸭肉。”

“击杀一只零级三花蛇,获得微量经验值,获得掉落物蛇皮手套。”

“击杀一只零级三花蛇,获得微量经验值,获得掉落物蛇皮。”

……

虽然都是些看起来价值不高的东西,但实际上在这个物资缺乏的时代,肉食一般人平时都是吃不起的,别说猪羊这类大型家畜了,就连鸡鸭的肉都很难吃上,也只有一些靠水的地方才能比较平常的吃得起鱼肉。

顺便一提,螃蟹和虾在这个世界被认为是一种在水里生活的“大虫子”,只有最穷的人才会吃。

古代人会有这样的认知一点也不奇怪,看一下虾蟹的偏旁就知道了。

其实说虾蟹是虫子,那也其实没错,毕竟它们都是节肢动物,虽然不属于昆虫纲,但其实和很多昆虫都极为相似。

因为虾蟹的肉少的可怜,吃起来麻烦,而且很多人认为虾蟹有毒。

这是因为这个世界穷人就连烧火都得省着点,柴火什么的也是要钱的,很多人在春天就开始囤积柴火,然后等到冬天烧起来取暖用。

平时烧火做饭,那都是能省就省。

所以不少人吃虾蟹都是生吃的,可能就是因为生吃染上了寄生虫才觉得虾蟹有毒吧。

对于路歌而言,这些掉落的食材放在空间里还能永不腐烂,相当于随身携带了一个粮食库存,也算是很不错了。

杀完了一批活物,路歌就留在了丰香楼的后院,等刘厨子给他送新的活物杀。

就现在杀的这点哪够啊,这可是一家大酒楼,这一批不过只是第一批预备而已,之所以不一口气杀更多,纯粹是为了食材的新鲜度。

路歌也就留在了后院杀鸡宰鸭,偶尔还有一些野味和鱼。

路歌直接杀到天都黑了下来,但天黑他也没走,因为这个时候正是饭点,酒楼来人最多的时候,要杀的食材也最多。

一天下来,路歌的经验值直接满了一点还多。

“好,很好!”

看着今天满满的收获,路歌喜不自胜。

“今后就有一天稳定的经验值收入来源了,按照这个速度,每天起码都有一点经验左右的收入,也就是一年功力!”

“杀一天鸡鸭,就等于别人练功一年,看来我要不了多久,就能成绝世高手了!”

遐想了一会,路歌见酒楼都要打烊了,这才回到了家里。

回家途中,为了防止那从马子龙抢来的银子被偷走,路歌照例藏了起来。

宰鸡鸭虽然轻松,可不管什么活,只要量上来以后都不轻松,路歌忙了一天也是累的手腕有些微酸。

古代的夜晚活动很匮乏的,因为晚上光源不可能普及,除了一些特别的地方,到处都是黑灯瞎火的,平常百姓都是早早睡觉了。

路歌虽然有钱,也想见识见识古代的夜生活,但是以他现在的身份,最好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。

毕竟他一个刽子手,哪来的钱去那些夜生活场所?

将门堵上,路歌抽出鬼头刀抱在怀里,倒头就闭上了眼睛。

就在路歌“睡着”之后,那个白毛狐妖又从房顶的洞里钻了进来。

一钻进来,狐妖就抽了抽鼻子,眼珠子里迸发些许贪婪。

“好浓的血腥味,这臭砍头的身上怎么这么浓的鸡鸭味?!唉,我好久都没吃鸡了……”


“见鬼了……县丞不是说这小子胆小吗?”

王牛心中诧异,又接着讲道:“这于大头自从来了牢里,态度照样很是蛮横,说我们只要砍了他,他的兄弟就一定会为他报仇的,你爹那会也是犯愁,不想砍这于大头,怕惹上什么祸事。”

“难道黑虎寨的人还能冲进我们县里杀人不成?”路歌问道。

“光明正大那自然是不可能,可要是派一小批人暗中干些什么,那还是可以的。”王牛又说道,“说实话,这刽子手的活,现在人人都避着,就是怕斩了这于大头,被黑虎寨的人报复。”

“哦。”

路歌反应平平,完全看不出一点害怕,让王牛更是纳闷。

说实话,他是受了陈县丞的示意,特意来吓唬这路歌的。

目的很简单,那就是想让路歌知难而退。

本来这于大头也不一定非得砍头,县衙里的老爷们同样不想惹上黑虎寨这个大麻烦,这于大头已经在牢里呆了很久了,一直没有提斩,就是因为这个原因。

一般人听到会惹了这黑虎寨,必定惊慌失措,可这路歌怎么像是一点也不怕呢?

王牛虽然不解,但也不觉得会吓不退路歌,因为等会他就带路歌见这于大头了。

亲眼见这等凶人,以路歌出了名的胆小,不可能不怕!

穿过牢房的过道,一路来到最深处,路歌就看到了一个正在吃菜喝酒,好不快活的犯人。

这于大头名字没白取,头果然很大,像是得了大头症一样,脑袋比常人要大上一圈,一脸的疤,看起来就很凶悍。

“哟呵,听说今个吃的是断头饭?”于大头一边嚼着鸡腿,一边打量着路歌,嗤笑一声,“我以为是什么呢,那砍头路都不敢动我,你这小子有这个胆量?”

王牛绷着脸,指着于大头道:“这就是于大头,也是你要行刑的囚犯。”

说完,王牛就站到一边,看着路歌自己和那于大头对话。

路歌也是蹲到牢房前,好奇地问了一句:

“你爹娘给你取名大头,是不是你生下来头就很大?”

于大头以前被人取笑过不少次头大,自那以后,他就对这比较敏感,见路歌这么直白,于大头顿时憋不住火气:

“妈的,小兔崽子,你找死!”

“啊?我不就问了个问题嘛。”路歌笑道,“我倒是挺好奇,你这脑袋砍起来是什么感觉。”

“小崽子……”于大头眼神阴冷,抓住了栏杆,狠狠瞪着路歌,“我看你是活腻歪了,敢戏弄老子?!”

“诶,你还真说对了!”

路歌忽然起身,一脚顺着栏杆中间的缝隙踢了过去,正好踢在了于大头的脸上!

这一脚直接把于大头鼻梁骨都踢断了,整个人狼狈地向后倒去,后脑勺也磕在了地上,发出一声闷响。

“你爹我就他妈在戏弄你,狗东西,脑袋都要掉了,你搁这装你妈呢?”

一瞬间,原本和和气气的路歌就变得满脸煞气,乍一看,比这山贼于大头都要凶得多!

“草!我要弄死你个小兔崽子!”于大头也是气炸了,狂怒地叫道,“老子要叫兄弟们弄死你!搞死你全家!别让老子出来,不然老子非得让你生不如死!”

“傻逼,再过一会,你脑袋都要没了,你装你妈,有种你过来一点,你爹再赏你几脚!脑袋变异的畸形,狗东西,老子砍了你的头,还要把你的狗头丢进粪坑里,让你死后也做个饱死鬼,还不快说谢谢你爹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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